河南省商丘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8-49号)
商丘楼市网
2009年12月11日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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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商丘市人民政府批准,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商挂2008-4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商挂2008-49号宗地位于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林庄村民委员会,南至民主路北侧,东至迎风渠,北至锦绣路。土地总面积为28074.318平方米(42.11亩),出让土地面积24666.66平方米(37.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规划条件为: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工业标准化厂房,层级达到5层以上;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服务设施;容积率≥1.6;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20%;投资强度应符合2008年3月19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21号) 文件印发的《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该宗地范围内不能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要求按照商丘市规划局2008年5月29日出具的商规让条字(2008)1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二、竞买人竞得后,凭挂牌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晌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出让人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三、挂牌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
商挂2008-4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62.6万元(人民币,下同),增价幅度为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
以上挂牌起始价及成交价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以报价单形式报价,在挂牌截止时间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时,由出让人组织现场竞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商丘市南京路76号)406房间获取挂牌文件。
七、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16时。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商丘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八、挂牌地点: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10时——2008年10月17日10时(法定休息日除外)。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370——3285130 3285172
联系人:刘学礼 曹明建
开户单位:商丘市财政局土地收入专户
开户行:商丘市城市信用社归德办事处
帐号:800005126511010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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